硕士论文项目如与公共机构/大学/产业开展合作,项目预算将增加50%。
实施原则
定义和范围: 经高等教育机构研究所管理委员会决议批准的硕士论文选题,在转化为项目形式后,由导师担任项目负责人,且仅由论文学生以及如有第二导师作为助理研究员参与的项目。
谁可以申请:
- 我校已完成博士学位的教学人员可以申请。
- 一名学生在我校范围内仅有权就一项硕士研究获得支持。
关于申请流程和评审的原则:
- 此类项目的资助上限由BAP委员会会议决定,并在BAP网页上公布。
- 申请通过BAP自动化系统提交。
- 硕士论文项目申请在论文建议(题目)获得研究所管理委员会决议批准后进行。
- 如认为有必要,项目申请可送交由BAP委员会确定数量和资质的评审专家进行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决定是否支持该项目。
- 申请此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与拟合作的公共机构/大学/产业签订协议后,向BAP协调处提出申请。
限制:
- 限制事项已在研究生论文项目中说明。
执行和结题流程:
- 中期报告每年一次,按照中期报告格式通过BAP自动化系统在线提交。
- 所有申请(追加材料、延长期限、增加/移除研究人员等)均通过BAP自动化系统提交。
- 论文项目的结题报告视为经相关研究所批准的论文本身。但是,如果相关研究所的论文写作指南中未规定必须在论文任何位置注明BAP协调处支持,则提交给BAP协调处的论文副本摘要页和abstract页必须包含如下表述:“本研究由布尔杜尔·穆罕默德·阿基夫·埃尔索伊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委员会主席团资助。项目编号:..…”,“本研究由布尔杜尔·穆罕默德·阿基夫·埃尔索伊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单位资助。项目编号:.…”。
- 为完成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须将其上传至YÖKTEZ的论文电子版以pdf格式,以及证明论文已被评定为合格并完成的相关EYK决议上传至BAP自动化系统。
- 如需暂停论文项目,须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申请并凭学生所在研究所的相关决定,确认其学习期限已被暂停。论文项目可按相关研究所批准暂停的期限予以暂停。
- 作为研究人员的学生,其关系可在结题报告(论文本身)上传至BAP自动化系统后解除。
- 此类项目的结题报告最迟须在两年内以全文论文形式发表于Web of Science、Scopus和/或TR Dizin收录的期刊(或已取得DOI编号)。
- 发表的论文中必须包含“本研究由布尔杜尔·穆罕默德·阿基夫·埃尔索伊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委员会资助。项目编号:…” 或“本研究由布尔杜尔·穆罕默德·阿基夫·埃尔索伊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委员会资助。项目编号:…”等表述,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