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高等教育机构研究所管理委员会决定批准的博士论文选题转化为项目形式后,由导师担任项目负责人,且仅论文学生及如有第二导师作为辅助研究人员参与的项目。
实施原则
定义与范围: 经高等教育机构研究所管理委员会决定批准的博士论文选题转化为项目形式后,由导师担任项目负责人,且仅论文学生及如有第二导师作为辅助研究人员参与的项目。
申请对象:
- 我校已完成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可以申请。
- 一名学生在我校范围内仅有权为一项博士研究获得资助。
申请流程及评审相关原则:
- 该类项目的资助上限由BAP委员会会议决定,并在BAP网页公布。
- 申请通过BAP自动化系统提交。
- 博士论文项目申请在论文建议书(题目)获得研究所管理委员会决定批准后进行。
- 如认为有必要,项目申请可送交由BAP委员会确定数量和资格的评审专家进行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给予项目资助。
限制条件:
- 项目负责人同一时间最多可担任12项研究生论文项目负责人。
- 对于参加国内或国外大会、研讨会、会议等学术/科学活动的相关事项,不向项目负责人/如有第二导师的研究人员支付差旅费、日补助及参会费;仅对作为辅助研究人员的论文学生给予支持,且上限由BAP委员会更新。
- 燃油、文具、办公用品及印刷装订费用的上限由BAP委员会更新。确定的上限在BAP网页公布。(调查/量表/应用范围内申请的复印除外)
- 论文项目范围内不支付翻译费用,但对拟发表于Web of Science收录期刊的论文所需proofreading服务予以支付。proofreading费用的上限每年由BAP委员会确定。确定的上限在BAP网页公布。
- 论文项目中负责人和研究人员的贡献比例应平均分配。若项目中有第二名研究人员,则项目负责人的贡献比例为60%,其他研究人员的贡献比例应平均分配。
- 此前获得项目资助但未能成功完成项目的辅助研究人员,不再获批同类型新项目。
执行与结题流程:
- 中期报告每年一次,按照中期报告格式通过BAP自动化系统在线提交。
- 所有申请(追加材料、延长期限、增加/移除研究人员等)均通过BAP自动化系统提交。
- 论文项目的结题报告视为相关研究所批准的论文文本。但如相关研究所的论文写作指南未要求在论文任何位置注明BAP协调办公室支持,则必须在提交给BAP协调办公室的论文副本摘要和abstract页面中列明“本研究由布尔杜尔·穆罕默德·阿基夫·埃尔索伊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委员会主席团资助。项目编号:..…”,“本研究由布尔杜尔·穆罕默德·阿基夫·埃尔索伊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单位资助。项目编号:.…”。
- 为完成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须将其上传至YÖKTEZ的论文电子版以pdf格式,以及证明论文已被认定合格并完成的相关EYK决定上传至BAP自动化系统。
- 论文项目如需暂停,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且学生的学习期限已根据相关研究所决定予以暂停。论文项目可按相关研究所暂停的期限予以暂停。
- 作为研究人员的学生,其关系可在结题报告(论文文本)上传至BAP自动化系统后终止。
- 该类项目的结题报告必须最迟在两年内以全文论文形式发表于Web of Science、Scopus和/或TR Dizin收录的期刊(或已取得DOI编号)。
- 已发表论文中必须列明“本研究由布尔杜尔·穆罕默德·阿基夫·埃尔索伊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委员会资助。项目编号:…” 或“本研究由布尔杜尔·穆罕默德·阿基夫·埃尔索伊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委员会资助。项目编号:…”,或含义相近的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