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01.01.2027起提交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项目申请,如需进入评审,应在论文题目经研究所管理委员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e-bap自动化系统提交至BAP协调办公室,
在畜牧业项目范围内申请支持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项目申请,应在论文题目经研究所管理委员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向畜牧业专业化协调办公室提出,并连同项目执行委员会决定一并通过e-bap自动化系统提交至BAP协调办公室。
自01.01.2027起提交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项目申请,如需进入评审,应在论文题目经研究所管理委员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e-bap自动化系统提交至BAP协调办公室,
在畜牧业项目范围内申请支持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项目申请,应在论文题目经研究所管理委员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向畜牧业专业化协调办公室提出,并连同项目执行委员会决定一并通过e-bap自动化系统提交至BAP协调办公室。